尊严并酌情考虑残疾工人的实际能力 。 从规律上 这些文章都会仔细分析。据称 可以对员工进行搜查 只要确实怀疑对公司资产或公司任何其他员工构成危险是合理的。这种搜索既可以针对个人本人进行 也可以针对储物柜和其他个人物品进行 例如不属于公司的包或工作文件夹。
值得特别关注的值得注意的案例是属于公司的计算机、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注册 员工在其中开展工作。在这种情况下 法律并未提及对公司财产的危害 但它暴 新加坡 WhatsApp 号码列表 露了公司必须核实其工人是否正在执行合同中规定的任务的可能性。尽管公司也可以注册这些通信和/或信息技术手段 但这再次与工人的尊严相冲突。 为了不至于达到如此复杂的地步 提出了一种预防性的解决方案。在这种情况下 它包括传达这些工具的使用规则 如果要随机执行例行控制 则让工人知道。
与此相一致 欧洲人权法院对此采取了立场。它规定 在没有事先警告他们可能受到的登记和控制的情况下 不可能解雇任何不当使用计算机和通信手段的工人。 接下来 分析了一些基于法律的建议 以在公司注册工人的情况下进行。 如果记录将要发生 如何进行 首先 正如立法还表明的那样 搜查必须始终在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。